东委办〔2016〕88号
为构建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扎根东海、创新创业的人才服务工作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人才环境,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向我县集聚,制定本意见。
一、服务对象
主要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的高层次人才:
1、国家级荣誉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千人计划”获资助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省“创新创业人才奖”获得者,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双创”计划获资助者,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获得者,省“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资助者;
3、市“港城英才计划”获资助者;
4、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5、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突出贡献人才。
二、服务内容
持卡人可享受“三免四享五优先”专项服务:
三免:
1、免费进入景区。持卡人免费进入花果山、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东海青松岭森林公园等市旅游年卡覆盖景区。
2、免收通行费用。持卡人驾驶小型车辆经过323省道白塔收费站时免收通行费。
3、免费健身体检。持卡人免费进入定点运动健身场馆参加活动,免费参加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
四享:
4、享受配偶工作随调。持卡人属于从县外引进人才,配偶有随调意向的,帮助协调落实工作单位,安排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工作。
5、享受子女入学择校。持卡人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不受学区限制。
6、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持卡人在县人民医院就医,由院方安排专人接待、导医,优先检查、治疗,需住院治疗者入住高层次人才专用病房。
7、享受出行贵宾服务。持卡人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窗口购票优先,享受在贵宾室候车、候机待遇。
五优先:
8、优先推荐申报人才项目。持卡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县相关人才资助项目和科技计划项目;在东海县内申请发明专利(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费、授权费。
9、优先参加重大活动。持卡人优先受邀作为县水晶节、花博会等重大活动特邀嘉宾,优先推荐参加县内组织的各类进修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10、优先入住人才公寓。持卡人优先安排入住县人才公寓,租金予以减免,自己租房的可按规定给予租房补贴。
11、优先帮办金融支持。持卡人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帮助协调风投、创投资金和贷款担保等;进驻科技创业园的,享受税收返还、厂房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
12、优先办理相关证件。持卡人优先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机动车登记、驾驶证转移、出入境证件等手续。
三、实施办法
1、职责分工。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制度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县人才办牵头抓总,负责指导、协调和审批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受理申请、发卡、年审以及换卡等工作,各责任部门和服务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具体待遇的落实。
2、申领程序。人才所在单位根据申领条件和本人意愿,组织申请人填写《东海县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申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县人社局。县人才办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领条件的,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发卡。
3、经费渠道。凡服务项目中需统一支付、补贴的经费,由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解决。
四、使用管理
1、使用要求。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有效期限。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有效期为3年,自发放之日起计算。每年12月由县人社局组织年检,未参加年检或年检未通过的,自动失效。有效期满,符合条件者可重新申报、换领新卡。
3、遗失补办。如有遗失,可及时向县人社局申请补办。
4、注销规定。持卡人有下列情况的,注销其使用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调离本县,且与原单位无任何合作关系的;
(3)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持有本卡的。
五、有关要求
1、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制度,是我县重视和关爱高层次人才,加快高层次人才汇聚,构建区域人才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抓好落实,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文明、高效、便捷的服务。
2、县人才办将不定期回访持卡人和服务单位,对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认真执行服务内容,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服务不到位或拒绝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3、本意见由县人才办负责解释。
4、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政策咨询单位:东海县人才办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1526133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