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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7-01 浏览次数:

仪委办〔2014〕77号

为贯彻落实扬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扬办发〔2013〕56号)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培养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试行)》(仪委发〔2011〕65号),现就做好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下列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级人才项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3、省“双创计划”人才、“双创计划”团队核心成员、“博士计划”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扬州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

5、仪征市“凤来仪”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对象、“510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领军人才;

6、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

二、工作措施

1、落实服务定点医院。确定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为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服务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为高层次人才就医组建优质服务专家队伍,编制《绿色就医手册》,提供医院基本情况、特色专科、专家简介、服务流程、联系电话等信息。

2、建立服务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持“扬州市绿色通道医疗证”、“仪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证”等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由专人引领、全程陪同,享受优先服务,并可通过电话进行保健咨询和诊疗预约。

3、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针对高层次人才工作特点和健康需求,及时提供便捷化、个性化、专业化的优质医疗服务。(1)门诊或急诊就医优先安排专家进行诊疗。(2)住院者优先提供条件相对较好的病房及床位,由病区主任医生负责治疗。(3)根据需要,聘请上级医院专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会诊服务,对需转诊的,积极帮助联系有关医院。(4)对特殊情况不能到医院就医的,可提供上门服务。

4、开展定期健康体检。每两年组织对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定点医院要精心选派技术精湛的专家提供优质体检服务,及时出具健康体检结果和健康状况分析报告。

5、实施健康指导服务。定点医院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健康信息,实行动态更新与管理,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常态化健康咨询和全面、个性化的保健指导服务。

三、组织保障

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服务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由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定点医院要积极拓展服务举措,创造良好环境,确保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服务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政策咨询单位:仪征市人社局、财政局

联系人:阚斌斌

联系电话:0514-8344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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