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职称办〔2021〕78号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经江苏省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蔡燕等609人已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李娜同志委托代评通过,已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
上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自2021年11月6日起算。
附件:
2021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