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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目录
发布日期:2022-08-29 浏览次数:

一、顶尖型人才(A类)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等科学院或者工程院院士(即成员Member或高级成员Fellow)

5.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二、领军型人才(B类)

1.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顶尖人才或创新团队项目中的顶尖人才、创业人才项目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文化艺术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杰出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才(特聘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学术帅才、技术英才、青年俊才)

5.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创业类人才、“双创团队”项目的创业类领军人才)

6.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企业创新类人才、高校创新类人才、科研院所创新类人才、卫生创新人才、文化创新人才、高技能创新人才、“双创团队”项目的创新类人才)

7.江苏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首席科学家、中青年领军人才)

8.苏州市“姑苏计划”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重大创新团队的创业类领军人才)

9.苏州市“姑苏计划”人才(创新领军人才、重大创新团队的创新类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教育名家、卫生领军人才、旅游领军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

10.担任过世界500强(说明1)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员

11.担任过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说明2)、会计师事务所(说明3)首席类负责人、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说明4)主席或副主席

12.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说明5)校长、(副)校长、教授、副教授

13.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以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名单为准)评委会主席、副主席及评委

14.担任过世界著名乐团(说明6)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或声部首席演奏员、副首席演奏员;担任过亚洲一流乐团(见说明7)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或近5年担任过声部首席演奏员

15.获得过国际著名建筑奖(说明8),著名文学奖(说明9),著名电影、电视、戏剧(说明10)奖,著名音乐奖(说明11),著名广告奖(说明12)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A类艺术比赛(以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名单为准)大奖

16.获得国医大师、国家卫生计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者

17.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且为该设计奖项的主设计师(Team leader)

18.直接培养出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运动员,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前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19.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该技术被主流标准组织接纳为标准,或列为863等国家级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或该发明人在国家级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

20.担任过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正、副总编(主编)

21.在Nature和Science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

22.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高级成员(fellow)

23.国家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首席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专家

24.获评国家专利奖的主要发明人,且在本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

25.带领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且仍在岗的企业首席质量官

26.担任过国际著名投资机构(见说明13)首席类负责人

27.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比利时、瑞典、瑞士、丹麦、挪威、奥地利、西班牙、新西兰取得专科医师资格的人员;或在上述国家获执业医师资格,并有国内三甲综合医院或三甲专科医院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8.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我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

三、拔尖型人才(C类)

1.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青年项目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才(青年学者项目)

3.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5.江苏省“双创计划”人才(双创博士)

6.江苏省外专“百人计划”人才

7.苏州市“姑苏计划”人才(宣传文化领军人才、教育领军人才、卫生重点人才)

8.张家港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创业类人才、创新类人才、重大创新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及核心团队成员)

9.张家港市“卫生人才计划”人才(A类特聘人才、B类特聘人才)

10.张家港市“港城教育人才计划”人才(A类特聘人才、B类特聘人才)

11.张家港市“宣传文化人才计划”人才(A类人才、B类人才)

12.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四、骨干型人才(D类)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

2.留张家港创新创业的博士后

3.江苏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4.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5.苏州市“姑苏计划”人才(宣传文化重点人才、教育青年拔尖人才、卫生青年拔尖人才)

6.张家港市“卫生人才计划”人才(C类特聘人才)

7.张家港市“港城教育人才计划”人才(C类特聘人才)

8.张家港市“宣传文化人才计划”人才(C类人才)

9.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人才

五、紧缺型人才(E类)

1.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2.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符合本市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技人才

5.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技人才

6.符合本市紧缺专业目录、具有中级职称的专技人才

7.具有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8.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9.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1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人才

六、储备型人才(F类)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具有中级职称的专技人才

3.35周岁以下,符合本市紧缺工种目录、具有高级工(国家三级)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4.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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