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切换地市/部门 ∨
搜索
行政区划
部门
省级:
江苏省
市级:
南京市
无锡市
徐州市
常州市
苏州市
南通市
连云港市
淮安市
盐城市
扬州市
镇江市
泰州市
宿迁市
县(市、区):
鼓楼区
玄武区
建邺区
秦淮区
栖霞区
雨花台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江北新区
即将前往:
江苏省
前往
关于“六大产业链”重点企业与南京高职园 落户高校订单式人才培养补贴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紫金山英才 · 高淳计划,支持“六大产业链” 点企业与南京高职园落户高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特制定本  法。

、补贴对象及条件

我区实体经营的“六大产业链”重点企业(以产业链工作 专班提供名单为准),与南京高职园落户高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 养,培养人才到企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 ;企业托落户高校培训产业人才,并实际支付培训费用。

、补贴标准

1、订单式培养人才,给予企业每人 1000 元补贴,人才正式 到企业工作并交纳社保后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  5 万元。

2、委托培训产业人才,年培训 1000 人 ·天以上的,按培 协议和实际支付培训经费的 10%给予培训补贴。每家企业每年


贴金额不超过5 万元。

、补贴申请材料

1、《“六大产业链”重点企业与南京高职园落户高校订单式 人才培养补贴申请表》(附件 1),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人才 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2、《“六大产业链”重点企业与南京高职园落户高校委托培 产业人才补贴申请表》(附件 2),委托培训产业人才协议及 培训案,委托培训经费发票复印件,委培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补贴申请时间

贴申请时间为每年 10 月。首次补贴申请为2021 年 5 月之组织开展的校企人才培养。

经费来源

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承担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理部门: 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地址: 区人力资源市场(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1 号 )

系方式: 68901030

、特别提醒

请企业要实事求是、如实申报,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实,取消其享受相关补贴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高淳区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2 年4 月25 日


相关政策
×
版权所有: 江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备案序号: 苏ICP备19071678号-2
江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