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端人才开发
1.专家(专家服务基地、项目)
经认定的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或专家服务基层工作项目,人社部给予每家5-10万元专家活动经费补贴。
对申报入选国务院特贴专家、江苏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一次性给予6万元奖励(省、市、区各2万元)。
2.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
对新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70万元、30万元、30万元资助(含南通市50万元、20万元、20万元)。
对入选人社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给予每人2年共60万元的经费资助。
对入选省人社厅“卓越博士后计划”的博士,给予2年共30万元的经费资助。
对工作站(创新基地)每新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5万元招收补助。3年内对站内博士后给予每月5000元的生活津贴。
对获国家、省博士后科研资助的项目给予5-17万元奖励(含省2-8万元、市2-8万元)。
3.留学人员(留创园)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留创园、经区相关部门一致评定运行良好的,分别给予留创管理服务主体100万元、90万元(含省40万元)、30万元奖励。获“省级留创示范基地”的省厅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入选“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人员,省厅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重点项目)、20万元(优秀项目)。
对获“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的省政府给予2万元奖励。
对获“南通市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
4.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对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才实行个人所得税奖励,奖励总额累计最高30万元。另外在工商登记、项目申报、职称晋升、通关等方面实行优待。
5.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对由市场主体建立,并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认定的“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资助。
对获评省“三带”名人、能手、新秀的,一次性给予8000元、6000元、4000元奖励。
6.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
省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组委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南通再给予一定奖励;市级选拔赛中表现突出并获得省决赛参赛资格的选手,南通给予3000元/人的奖励。
对区内人才参加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新创业大赛,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参赛奖”。
二、人才津贴补贴
生活(综合)津贴
1.对企业全职引进的紧缺型技师及“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1800元(含南通1000元)的综合津贴。
2.对企业全职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月3000元(含南通2000元)生活津贴。
3.对企业全职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月5000元(含南通3000元)生活津贴。
4.对获区“510英才计划”资助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每月1500元生活津贴。
5.对获市“江海英才计划”资助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每月4000元(含南通2000元)生活津贴。
6.对获省“双创计划” 资助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每月5000元(含南通3000元)生活津贴。
7.对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创新创业人员给予每月6000元(含南通4000元)生活津贴。
8.对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创新创业人员给予每月7000元(含南通5000元)生活津贴。
以上各类对象享受生活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购房补贴
引进人才在通州购买商品住宅自住的,给予8-200万元购房补贴。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的,可按标准的1.1-1.2倍执行。
1.对企业全职引进的紧缺型技师及“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才,给予8万元购房补贴。
2.对企业全职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给予25万元(含南通15万元)购房补贴。
3.对企业全职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含南通30万元)购房补贴。
4.区“510英才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5.市“江海英才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给予50万元(含南通40万元)购房补贴。
6.省“双创人才”项目资助对象,给予80万元(含南通6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
7.获省“双创人才”、市“江海英才计划”项目资助的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等相当层次专家资助对象,给予130万元(含南100万元)购房补贴。
8.获省“双创人才”、市“江海英才计划”项目资助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给予200万元(含南通150万元)购房补贴、
三、专技队伍建设
1.对在通州制造业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市职称办确认获得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分别给予个人8000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
2.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不作硬性规定,但须具备特别突出的品德,能力业绩已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要求,足以弥补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缺项,能够支撑其跨系列跨层级晋升职称。
四、技能人才奖补
1.首席技师
对获市级以上企业首席技师,按1000元/人*月发放津贴,期限为24个月。
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且有职工被认定为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的,给予当期一次性补助5万元。
2.高技能人才成就奖
获市级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的南通给予10万元奖励。
3.紧缺型工种省级补助
对取得省紧缺型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省厅根据不同工种培训成本,分别按照不超过1500元/人、3000元/人/、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4.技能提升行动补贴
参加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取得职业类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享受补贴标准: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2000元/人,高级工(初级职称)3000元/人,技师(中级职称)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5.区级获证奖补
对参加区高技能人才培训或参加省统一认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实行奖补:高级技师1600元/人、技师1200元/人、高级工800元/人、其他等级600元/人。
6.技能大师工作室
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并获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10万元、5万元。
7. 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10万元、5万元。
8.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期内给予培训单位最高每人每年8000元的培训补贴。
9. 竞赛奖励
对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名次的选送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培养贡献奖励。
获得国家一类大赛前十名的,一次性奖励1-10万元;获得省级一类大奖前五名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5万元。
10.引才奖励
鼓励企业自主全职引进省外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引进人才直接进入区“510英才计划”评审技术答辩环节,入选后给予最高125万元资助。
鼓励企业自主全职引进省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万元奖励。
五、大学生创业扶持
1.免息借款
对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来通州初次创业的各类高校毕业生,给予两年期最高30万元免息借款。
注册资本在2-10万元,吸纳就业劳动力3人的个体工商户或创业实体,可借款不超过10万元。
注册资本在10-20万元,吸纳就业劳动力3-5人的创业实体,可借款不超过15万元。
注册资本在20-50万元,吸纳就业劳动力5-10人的创业实体,可借款不超过20万元。
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劳动力10人以上的创业实体,可借款不超过30万元。
2.富民创业贷款
大学生创办企业,对个人给予最低1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额度的富民创业贷款。
对合伙企业给予人均不超过15万元,合计不超过60万元的额度的富民创业贷款。
对小微企业给予人均不超过15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额度的富民创业贷款。
3.创业补贴
对在本区首次创业成功3年内的大学生,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正常依法申报纳税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一次性补贴5000元。
对在本区首次创业成功3年内的大学生,租用区级以上孵化基地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正常依法申报纳税,一次性补贴10000元。
对在本区首次创业成功3年内的大学生,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每吸纳一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对在本区利用自有住房首次创业3年以内的大学生,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正常依法申报纳税,一次性补贴5000元。
4.吸纳补贴
对吸纳应届及离校两年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5.“创响江苏”创业大赛
对参加“创响江苏”创业大赛省级赛获奖的“十大创业标兵”各奖励3万元,对“十佳优秀创业项目”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市级赛获奖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2000元。
对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按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给予最低3万、最高10万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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