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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热点问答请查收!
发布日期:2022-09-06 浏览次数:

随着毕业季的来临,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迎来了高峰期,为了更好服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所以姑苏区人社局提前给同学们整理了一些档案须知,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到自己档案的那些事!

 

人事档案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平常工作生活中需要用到档案的情形可不少:人才落户、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入党政审、考研升学、职称评审等相关工作,都需要档案材料作为依据,所以大家可千万不能大意!

 

档案热点问答Q&A

Q:什么是毕业生档案?
A:毕业生档案是反映毕业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家庭状况等的历史记载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或学生档案,毕业后叫人事档案,转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总的来说它是个人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Q:毕业生档案内有哪些材料?

A:档案里主要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Q:从高校毕业后,人事档案会去哪里?

A: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由高校以机要EMS(与邮政已签署协议的高校)方式转出。毕业生离校前已签约就业协议的,档案转至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转至就业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Q:如果暂时还没找到工作,档案怎么办?
A:毕业生离校前未签约就业协议的,可申请档案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如生源地和户籍地不一致,可申请回户籍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Q:什么样的机构可以存放毕业生档案?
A: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Q:存放档案要收取费用吗?

A:不需要。《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Q:档案可以自己携带吗?
A:不可以。档案必须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的方式进行转递,个人不得自带档案。

 

Q:出国留学后回国,国外的学习材料能加入档案吗?
A: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原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打印件都可存档。(注:2019年5月之后不再提供纸质认证结果,统一发放标准版式电子认证书,经过在线核验后,与原纸质认证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人事档案对个人非常重要,请各位同学离校后,及时关注个人档案去向。如果档案存放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在今后工作、学习中形成的材料,请及时送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补充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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