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各直属单位、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三带”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管理,确保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经与市人才办会商,特制定《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试行。
附件:《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4日
抄送:市人才办
附件
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总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太湖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7〕40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的意见》(苏办发〔2017〕43号)文件精神, 加强和规范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三带”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制定以下试行办法。
第二条 主要功能和任务
(一)带领技艺传承。推动传统技能、民间绝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挥名师带徒重要作用,开展技艺技能培训和技术交流,培养青年技艺技能人才。
(二)带强产业发展。挖掘和运用传统技艺技能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技艺理念,丰富传统乡土文化题材的产品品种,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无锡知名乡土品牌。在保持传统技艺技能创造性手工劳动、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制作特性的基础上,探索手工技艺技能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的有机融合,解决工艺难题,研发新工艺和产品,推动成果转化。
(三)带动群众致富。发挥传统技艺技能覆盖面广、兼顾农工、适合家庭生产的优势,扩大就业创业,带动增加居民收入。
第三条 对象范围
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传统工艺、古建技艺、现代农技等领域为重点,主要选择泥塑、刺绣、紫砂、制琴、陶瓷、陶刻、金鐥、锔瓷、剪纸、竹刻、盆景制作、园艺花卉、地方糕点、船菜船点、农民画、古典家具、古建筑、中医中药、特种养殖种植等行业和职业,由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或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并经评审认定的“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含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三带”能手,下同)依托企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载体领办或创办。
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一般设在企业班组、实训(研发)中心以及靠技艺及产品牵头成立的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苗圃、农业园区、乡间工艺作坊及相关生产组织等场所。
在传承传统技能技艺、发展历史经典产业、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社会贡献较大、现行职业资格目录难以界定的传统技能技艺领军人才,经审核确认的,可以实行“一事一议”。
第四条 申报条件
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以项目化形式申报,立项管理。我市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中的职业工种可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下同)的优秀乡土人才为领办人,持有旨在通过项目的建设运行,实现乡土人才“三带”作用、目标明确、具体可行、条件成熟的项目建设方案,工作室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一)在带领技艺传承方面。项目领办人带徒经验丰富、成绩突出,用“名师带徒”的形式传绝技、带高徒,培养高级工(或等同)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在市以上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积极挖掘传承、宣传传统技艺技能,将掌握的绝招绝活通过撰写论文和书籍、举办讲座等形式记录下来、传播出去;或通过总结归纳,积极挖掘、传承、宣传传统工艺,将绝招绝活条理化、书面化、影像化,并予以保存、流传、推广,为传统技艺技能的传承和发扬光大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带强产业发展方面。项目领办人以其高超技艺和知名度,将所掌握的绝技绝活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相结合,通过对乡土项目的改造、提升和组织化、规模化生产,对接市场,创办特色企业,形成相关产业链,促进乡土项目产业化发展。领办人所拥有的相应技艺及产品已经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有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有创新的销售平台载体及模式,实施“乡土人才+互联网”行动,发展电子商务,拓宽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近五年来每年产生一定量的纳税销售,且每年有增长,或对我市特有的、具有影响力和美誉度的传统技艺技能的传承与发展发挥较大作用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在带动群众致富方面。项目领办人靠技艺及产品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及相关生产组织,并领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特别是下岗职工、残疾人,带动群众就业创收和创业增收,从业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在激发技艺技能再创造方面。项目领办人积极挖掘传统技艺技能的价值,提升再创造能力,开发研制或创作富有传统技艺技能的现代手工艺产品,取得一定成效。
(五)在技艺技能交流方面。项目领办人通过相关交流平台传播、切磋民间技艺,在传承传统技能技艺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民间工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每年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成果,推动乡土技能人才集聚,或促进传统工艺的改良与提升。
同等条件下具有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和能手等称号,以及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领办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乡土人才优先申报。已获授省级以上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荣誉的领办人,不再重复申报。
第五条 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由市人才办部署年度申报公告,明确当年度申报计划、资格条件、申报时间、评分办法。
(二)组织申报。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对照申报公告组织申报单位在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申报平台上申报,并就申报材料真实性承担把关责任,由各市(县)区人才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技能水平、技艺传承、工作业绩等作出评价,并向市人社局提供申报对象排序推荐表。
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1.《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三份,须加盖市(县)、区或主管部门公章);
2.《项目报告书》一份,对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作总体概述,详细阐述后三年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保障措施和评价标准。
3.未经评定为“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的对象,申报“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同时,必须同时填报“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网上申报完成并经市级审核通过以后,申报人须根据市人才办评审统一要求,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制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项目报告书及相关证明材料,A4纸竖版格式,签字盖章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初审推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对照申报公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客观性资格审查,并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信用办、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人民银行、市社保中心等部门意见,向市人才办提交初审结果和参加现场评审、项目路演评审建议名单。
(四)组织评审。市人才办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由第三方组织专家组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开展路演评审和现场评审,过程实施全封闭。评审组人数根据申报量及申报类别调整确定,一般由5-7人组成,专家中有一定比例人数来自外市,包括技能专家、项目管理专家、文化专家等,可委托第三方采取临时指定、单线联系、不定期轮换等方式邀请。专家组独立打分,择优产生推荐人选、项目及相应扶持等级,出具专家组评审报告。
(五)项目确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太湖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系统平台自动汇总的资格审查和第三方的评审意见(路演评审、现场评审)以及相关部门的背景调查反馈情况,分析审核后向市人才办提出评审报告、拟入选项目建议名单和支持建议,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人才办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
(六)命名授牌。由市人才办予以公布命名,授予“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称号并颁发铭牌。
(七)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围绕乡土人才“三带”作用,对照所申报的建设项目设定的目标,逐项落实,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确保建设项目如期完成,并建立活动台帐,形成项目建设档案。市人社部门、大师工作室项目所在单位、领办人本人、大师工作室项目所在地区人才办或人社部门签订四方协议,明确项目资金使用方向、预计产生的成效等。
(八)项目考核。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实行建设项目期中评估和建设期满结项评估制度。
1.在为期三年的建设周期中间年份,各工作室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工作小结,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进度、技能人才培养、传统技艺技能交流、工作室场所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同时提出下一阶段的项目建设内容和具体措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所在地人社部门、人才办联合进行中期评估检查,对项目建设进度、方向等提出建议、意见。
2.建设周期三年届满,由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及其所在单位提出建设项目结项验收申请,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建设结项验收,作出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评价。项目建设结项验收评价意见提交市人才办。
(九)资金拨付。项目建设结项验收评价意见经无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由市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有关办法,兑现项目扶持资金。无锡市区扶持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安排,江阴、宜兴两市须参照无锡市区资金扶持政策标准自行安排解决。
第六条 支持措施
(一)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要加大投入,配备符合工作室项目要求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场地条件和图书资料,建立设备设施的清单和使用、维护台帐。
(二)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支持。
(三)对经评审确认的“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创办单位,根据各自不同申报项目、不同职业(工种)类别、不同产业、以及对“三带”的不同贡献度,培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一次性给予A级不高于20万元、B级不高于60万元、C级不高于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对领办人外出参加技术技能交流、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传技讲学及高技能人才休养等要提供必要的便利。
(五)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六)优先支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及成员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江苏技能大奖”、“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重点人才项目的评选。
第七条 动态退出
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行为的、出现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未经组织同意出国逾期不归或擅自脱离原单位的、未按建设项目申报书内容正常开展活动的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经所在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领办人资格。
第八条 管理服务
(一)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实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县)、区人才办、人社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负责其辖区内单位的工作室培育辅导、申报受理、材料初审和业务管理工作。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的统筹、培育和指导,负责拟订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相关政策;指导各级人社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乡间作坊等参与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培育工作;指导专家组对工作室的资质、场所、设备、“三带”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认定等工作,并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向市人才办提出拟定工作室建设项目建议名单;根据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考核评审结果,会同市财政局对本级获评项目负责复核、核拨经费等工作。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实施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有关政策与经办管理,实施项目四方协议管理;组织乡土人才开展多形式的交流、竞赛、新知识培训等活动;组织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承担技工院校教师下基层实践的技能技艺指导并工作。
(三)工作室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加强指导,落实资金、场地和设备等保障工作,确保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合法使用,督促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室应结合本单位岗位需求,组织开展大师带徒、传授技艺活动。工作室要有相应的工作计划,并保证正常的教学和技艺传授时间,期满后所带徒弟必须达到申请带徒时制订的带徒传艺目标(高于原有技术等级标准),并取得相应的技能等级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活动要及时归档整理,工作经费使用规范,建立工作台帐。
(五)江阴、宜兴两市人才、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区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扶持资金的落实工作;根据四方协议履行管理、指导职责。
第九条 所在单位要对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开展活动予以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添置设备、工具、书籍资料、活动宣传、外出交流培训费、差旅费等的开支,各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要建立经费使用台账,做到账目清楚、使用合理。
第十条 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要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情况,注重活动成果、先进经验的宣传与推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定期开展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集中宣传活动,扩大优秀乡土人才的“三带”影响力。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1.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路演评审表
3.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现场评审表
4.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中期评估表
5.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结项评估表
6.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项目管理协议
附件1
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
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申
报
书
申报人姓名
所从事专业或产业领域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所 在 地 区 市(县)区
联 系 人 电话
无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
填 表 须 知
一、本申报书适用于申报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填写。
二、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有字数限制的,应严格控制在限定字数以内。
三、本申报书由系统直接生成,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盖章后有效。
承诺书
本人申报 年 项目,所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合法,所有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所申报项目,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任职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特此承诺!
申 报 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领办人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工作室成立时间 | ||||||||||||||||||
学历(学位) | 从业年限 | 从事职业(工种) | |||||||||||||||||
职业资格及等级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单位开户行帐号及开户行名称 | |||||||||||||||||||
本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名称 | |||||||||||||||||||
大师 工作室其他 成员 | 姓名 | 年龄 | 职业资格 及等级 | 突出业绩 | |||||||||||||||
领办人近五年获奖 情况 | 获奖项目 | 奖励名称 | 授予单位 | 等级 | 排名 | 年度 | |||||||||||||
申报 项目 描述 | 申报资金(框内打√):□A级20万元、□B级60万元、□C级100万元
(项目报告书可另附) | ||||||||||||||||||
所在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 |||||||||||||||||||
工作室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及来源 | |||||||||||||||||||
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 | |||||||||||||||||||
工作室面积及设备设施情况(可另附) | |||||||||||||||||||
工作室成立以来的工作成效 | (可另附) | ||||||||||||||||||
项目计划 及措施 | (可另附) |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单位、行业协会 推荐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县)区 人才办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人才办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 年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路演评审表
评审内容 | 评估指标 及分值 | 得分 | 备注 |
领办人 | 共10分,基本分为3分。有以下情况加分,加分最高不得超过7分: | ||
项目 | 共20分,基本分为4分。 | ||
项目 | 共20分。基本分为11分。 | ||
项目建设 | 共30分。基本分为10分。 | ||
项目 | 共10分。基本分为4分。 | ||
领办人 陈述 10分 | 1、有专题PPT介绍 | ||
100分 | 合计 |
附件3
20 年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现场评审表
评审日期:20 年 月 日
领办人姓名 | 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
工作室所在单位 | |||||
申办工作室名称 | 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 |||
工作室申办项目 | |||||
职业工种(领域) | 职业资格及等级 | ||||
单位投入情况 | |||||
工作室面积 | 平米 | 间 数 | |||
工作室主 要设备设 施及工具 情况 | |||||
工作室制 度建设和 运行台账 情况 | |||||
评审 |
专家签字: | ||||
附件4 20 年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中期评估表
工作室名称: 领办人姓名:
所在单位: 评估日期:
项目简要描述 |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目标: | |||
评估指标 及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方式 | 评估情况 | 得分 |
项目推进进度情况 20分 | 1、资金投入情况: 2、软、硬件建设情况: 3、已取得成果: 4、目标完成进度占比: | 1、查阅台账记载 2、召开座谈会 | ||
工作室 活动情况 20分 | 时间、地点、内容、受众人数等 | 1、实地考察项目成果 | ||
台账 建设 10分 | 团队成员、学员登记、师资情况、教材、考核考评、活动记载、活动记录、固定资产与耗材管理、财务、成果汇集、宣传、新媒体等 | 查看
| ||
工作室 制度建设 20分 | 工作室各类规章制度订立及执行 | 1、核查台帐资料 | ||
领办人 陈述 10分 | 1、有结项PPT汇报 | 听取PPT介绍,并交流 | ||
100分 | 合计 | |||
评估组建议及基本评价 | (可另附纸)
评估组成员签字: |
附件5 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结项评估表
工作室名称: 领办人姓名:
所在单位: 评估日期:
项目简要描述 |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目标: | |||
评估指标 及分值 | 评估内容 | 评估方式 | 评估情况 | 得分 |
项目完成情况 20分 | 1、资金投入情况: 2、软、硬件建设情况: 3、取得“三带”成果:
| 1、查阅台账记载 2、召开座谈会 | ||
工作室 活动情况 20分 | 时间、地点、内容、受众人数等 | 1、实地考察项目成果 | ||
台账 建设 10分 | 团队成员、学员登记、师资情况、教材、考核考评、活动记载、活动记录、固定资产与耗材管理、财务、成果汇集、宣传、新媒体等 | 查看
| ||
工作室 制度建设 20分 | 工作室各类规章制度订立及执行 | 1、核查台帐资料 | ||
领办人 陈述 10分 | 1、有专题PPT介绍 | 听取PPT介绍,并交流 | ||
100分 | 合计 | |||
所在单位评价 | ||||
评估组评价意见 | (可另附纸)
评估组成员签字: |
附件6
编号:
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项目管理协议
领办人姓名
项目名称
申请资金额度
建设期限 20 年 月------20 年 月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制
填 写 说 明
1、甲方为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承担对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负责日常管理服务的单位;乙方为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举办企业(法人单位);丙方为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丁方为日常联系管理单位,即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所在地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3、本协议签订时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无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一份。
4、协议封面及正文、附件一律使用白色A4打印纸,沿左侧长边装订。协议文本的正文一律用四号宋体字打印,标题用四号黑体字打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丙方(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丁方(所在地人社局):
法定代表人(所在地人社局局长):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经无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承担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和责任,保证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扶持政策顺利兑现和财政经费的合理使用,签订本协议。
一、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主要工作内容(1500字以内)
(主要阐述工作目标、具体举措、预期效果,可附页) |
二、共同条款
1、甲方根据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相关政策做好丙方项目建设周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周期内每年对丙方领办的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形成分年度考核意见;
2、乙方应在项目建设周期内为丙方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便利、适宜的环境;每年须向甲方报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项目进展情况,每半年须向丁方报送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项目进展情况情况;
3、乙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因某种原因致使与丙方的劳动关系无法维持,应向丁方书面说明相关事由,经丙方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甲方;
4、乙方对丙方领办的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应建立工作台帐、专门账户,详细记载、真实反映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
5、丙方须围绕乡土人才“三带”要求,根据所申报项目书计划,实施具体措施,逐项落实,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预定目标;
6、丙方须完成其领办的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在通过甲方组织的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视实际使用情况在申报金额计划额度内申请核拨市级专项建设经费支持;
7、丁方要履行管理职责,保持与乙方、丙方的沟通,及时向甲方反馈管理信息和服务诉求;
8、甲方、丁方负责做好资金预算,落实资金渠道,项目建设期满时根据对丙方的考核结果,办理相关扶持资金的足额拨付工作;
9、甲方、丁方的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丙方领办的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中的设备设施、工具材料、培训耗材、成果展示、著作出版、教材编著、聘请师资、外出交流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房屋建造、购置、装潢等的支出。
三、签订协议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处室负责人(签字) : 公 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 公 章
帐号: 年 月 日
丙方: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丁方: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