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在常高校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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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月28日
(此件不公开)
关于推动在常高校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
实 施 办 法
为加强在常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高校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快集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常人才〔2022〕2号),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条件及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院士、长江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二级教授、全国技术能手、部分国内知名院校博士研究生或部分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才,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由在常高校引进;
2. 为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
3. 引进人才应全职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等工作,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资助政策
1. 引进院士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资助;
2. 引进长江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给予引进院校80万元引才资助,人才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3. 引进二级教授,给予引进院校20万元引才资助,人才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4. 引进全国技术能手,人才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5. 引进部分国内知名院校(详见名单2)博士研究生或部分境外知名高校(详见名单3)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才,人才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二、申请、确定程序
1. 由引才单位向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提出申请(地址:市行政中心1-B-812,联系电话:85681920)。
需提交的材料:
(1)《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高校类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2)人才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才的荣誉证书、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人才与引进院校签订的3年以上聘用合同复印件;
(5)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至申报时,且超过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人社部门同意的聘用证明材料。
2. 市人社局进行材料审核。
3. 提交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4. 公示并下发文件。
三、政策兑现
1. 购房补贴:由人才本人按《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购房补贴申领管理办法》到市住建局申领。
2. 引才资助:由市人社局通知领取。
四、其他事项
1. 引进人才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作放弃。
2. 引进人才须在市委人才办发文确认后3年内提出购房补贴申请,逾期视作放弃。
3. 引才资助分3年拨付至院校。人才在资助期内离职的,终止资助。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处理。
4. 在常事业性质研发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5. 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的人才适用本实施办法。
6. 本实施办法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在常高校名单
2. 部分国内知名院校名单
3. 部分境外知名院校名单
4. 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在常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
资助申请表
附件1
在常高校名单
常州大学
江苏理工学院
常州工学院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附件2
部分国内知名高校名单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附件3
部分境外知名高校名单
人才引进年度,人才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院校位列《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或QS世界大学排名或《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或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世界200强高校名单。
附件4
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
高校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申请人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学历 学位 | 专业学科领域 | |||||
职称 | 国籍 | 身份证或护照号 | ||||
单位 名称 | 岗位 职务 | |||||
荣誉 称号 或入 选省 级以 上人 才计 划情 况 | ||||||
学习 工作 经历 (大学起) | ||||||
人才 本人 确认 | 以上所附本人情况完全属实。
签字:
年 月 日 | |||||
引才 单位 意见 | 根据规定,现申请我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万元、资助万元,请予批准。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人 社局 审批 意见 | 经审核,同意资助万元。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