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溧智英才” ·南京国家农高区人才集聚
政策十条
为加快推动南京国家农高区( 以下简称“农高区”)人才集聚, 支持引进一批农业科技顶尖人才、急需紧缺等高层次人才,助力 农高区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第一条 加大攻克“卡脖子”技术顶尖人才引进力度。围绕关 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引进一批从事生物农业、智慧农业、未来 食品等产业领域攻克“卡脖子”的高端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 予以顶级支持,“一人一策”配置创新资源,最高给予 1 亿元综合 资助。围绕农高区发展定位,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项目攻关, 重点解决农高区产业发展面临的技术需求、技术难题,对揭榜成 功的项目,最高给予 1000 万元资助。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农高区)
第二条 大力集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农高区科 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引进,鼓励领军人才 ( 团队) 加大科 研项目经费投入。对自带科研成果在农高区创办企业的 A、B 类 人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 2%比例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 600 万元、400 万元的项目配套奖补。 (责任部门: 区科技局、区财 政局,农高区)
第三条 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引进。围绕农高区 主导产业发展需要,支持农高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博士研究
生,加大培养引进资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最高给 予每人每月 5000 元生活补贴,补贴期为 3 年。全日制博士研究 生落户农高区,且在农高区企业工作的,按每人 5 万元的标准一 次性给予企业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 (责任部门: 区委组织部、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农高区)
第四条 搭建农业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平台。支持农高区与荷 兰、以色列等农业发达国家开展国别合作,共建农业科技国别合 作创新园和示范基地。支持引进农业国际化领军人才,优先推荐 申报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支持企业设立海外协同创新中 心和离岸孵化器,根据运营绩效每年最高给予 100 万元奖励。支 持农高区企业设立海外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资助, 三年内,采用绩效评估方式每年最高给予30 万元奖励。支持企 业承办高水平国际创新活动,根据企业实际投入予以适当补贴。 (责任部门: 区委组织部、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农高区)
第五条 支持农高区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支持国家、省重大 创新平台在农高区布局建设,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和“三站三 中心”等创新平台。新认定、新落户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 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 500 万元。企业新建省级院士工作站,一 次性奖励 100 万元。企业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 践基地,在享受上级有关扶持政策的同时,区财政给予 1:1 配套 支持。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 最高给予 50 万元奖励。支持农高区与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 等单位建立长三角乡村振兴学院等一批育才平台,加大后备人 才、青年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责任单位: 区发改委、区
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农高 区 )
第六条 推动科研成果项目落地转化。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 在农高区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拓宽科技特派员来源渠道,促进 科研成果在农高区转移转化。对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在农高区落地 转化的,最高给予 10 万元奖励。支持农高区选聘优秀科研人员 担任科技特派员,给予每人每年 3000 元工作经费;科技特派员 以技术经纪人身份开展技术转移活动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 的 1%予以奖补,每人每年最高奖补 5 万元。健全技术转移体系, 对促进科技成果向农高区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奖励,根 据绩效运营情况,每家单位每年最高奖励 20 万元。 (责任部门: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农高区)
第七条 建立市场化引才奖励机制。发挥市场化人才服务机 构作用,支持农高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对为农高区企业 引进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省“双创计划”的市场化中介机构,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聘用合同,且在溧缴纳社保满 1 年的,每引进一人按人才类别分别给予中介组织 50 万元、20 万元奖励。对农高区企业、重大平台自主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 和国家级领军人才符合上述条件的,参照中介组织奖励标准予以 奖励。鼓励农高区人才发挥“以才引才”的作用,对于成功举荐并 引进的人才符合上述条件的,分别最高给予推荐人 10 万元奖励。 (责任部门: 区科技局、 区工信局、 区财政局,农高区)
第八条 加大农业高层次人才培育激励。支持农高区高层次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建立高层次人才企业“全周期”培育激励
机制。对列入农高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储备项目并成功落地 的,最高给予 30 万元项目资助,并配套提供最长 3 年不超过 100 平方米的创业场地支持。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在三年内实现 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 2000 万元的,奖励 50 万元;年营业收入首 次超过 5000 万元的,奖励 100 万元;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 1 亿 元的,奖励 300 万元。 (责任部门: 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农 业农村局,农高区)
第九条 强化农业人才服务保障。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打造“近悦远来”人才发展生态。在农高区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人 才可提供租赁补贴、购房补贴、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 赁住房等五种安居方式,每年享受健康体检服务 1 次。对农高区 暂不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初创型企业团队核心人员,经认定的, 三年内农高区可按照实际租赁费用给予支持,每人每月最高不超 过 2500 元。加大人才金融支持力度,对农高区高层次人才提供 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最高可获得 1500 万元贷款支持。 (责任部门:区房产局、区卫健委、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农高区)
第十条 支持开展“拨投结合”项目支持机制。创新人才培养 支持方式,建立“拨投结合”机制。对农高区人才项目可先期予以 资金支持,待研发成果获得市场融资时,由园区投资平台作为持 股主体,将前期国有资金投入转化为股权投资,按照市场化方式 退出或转让。 (责任部门: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 区国资办) 、区 财政局,农高区、农高集团)
附则:适用范围及资金保障
( 一 )本政策由区科技局牵头会同农高区实施,适用企业为
在农高区依法登记注册、独立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 二 ) 本政策规定若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同类或重复, 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如政策发生变化, 以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 3
“溧智英才” ·人才服务保障十条
为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打响溧水安心、细心、贴心、放 心、舒心、用心、耐心、诚心、开心、暖心“十心”人才服务品牌, 结合溧水实际,现提出如下举措。
第一条 子女就学安心。外来人口在溧就业创业的人才,其 子女在我区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享受本地户籍 学生待遇。符合条件的紫金山英才卡持卡人子女在我区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入学,不受来溧时间、社保缴纳时间等限 制,参考持卡人意愿,根据意向学校 ( 园 ) 学位情况,安排到我 区优质学校就读。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区科技 局、 区人社局)
第二条 健康医疗细心。发挥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等医疗 资源优势,每年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免费提供 1 次高规格健康体 检,根据人才需求,柔性安排体检时间,开辟人才就医“绿色通 道”,安排专职导医陪诊服务,在检验、大型检查、配药等方面 提供便捷化服务,建立“人才健康档案”信息库。 (责任单位: 区 卫健委、 区人民医院、 区中医院)
第三条 网格挂包贴心。建立企业挂包联系服务机制,服务 专员定期主动上门服务,加大惠企政策宣讲,打通人才政策落地 “最后一公里”。健全企业诉求处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 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 (责任单位:
区工信局、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行 政审批局、区房产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区税务局)
第四条 交通出行放心。聚焦企业出行需求,提供定制化公 交服务,开通大站快车、区间车、毗邻公交等多种模式公交线路。 围绕在溧大学生出行需求,优化完善石湫大学城到溧水城区等公 交专线,加大重点区域共享助力车投放力度。紫金山英才卡持卡 人可享受溧水高铁站 VIP 等候服务。 (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区 城建集团)
第五条 人才安居舒心。优化人才安居政策,提供租赁补贴、 购房补贴、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五种安居方 式,满足人才不同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最高可享受 90 万 元的购房补贴,最高给予 4500 元/月的租赁补贴,最高可申请不 超过 180 平方米人才公寓或共有产权房。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外地 人才 (非南京市户籍) 在我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可参照本区 户籍居民享受购房待遇,且在溧水的购房不占用人才在南京其他 区购房的“套次”指标。 (责任单位: 区房产局)
第六条 培训对接用心。搭建高水平政企交流平台,每年举 办两期全区高层次人才教育培训班,常态化举办企业家早餐会、 高层次人才沙龙对接会等人才交流活动,定期组织人才参加省、 市企业家研修班。建立健全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和产业 联盟,服务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协同创新。 (责任单位:区委 组织部、 区科技局、 区工信局、 区人社局)
第七条 政务专窗耐心。打造“溧刻办”政务服务品牌,设立
人才服务专班、专窗,在政务服务网、智慧溧水 APP 开辟“人才 服务一件事”专区,实现人才落户、开具人才购房证明、社保接 续等人才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做到服务诉求“秒触发”“专人 办”。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人才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优化整合审批事项,建立“一件事、一次办”的企业服务新模式, 实现高频事项“一业一证”常态化办理,为人才企业注册落地到经 营发展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房产 局、溧水公安分局、 区人社局、 区城运中心 )
第八条 金融支持诚心。积极推广“人才贷”专属金融产品, 支持我区创投基金、科创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探 索推行“一站式”金融顾问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低成 本、高效率的综合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区发改委)
第九条 文旅休闲开心。紫金山英才卡持卡人可免费进入区 内 A 级景区,按人才协议价优惠入住区内星级酒店,根据人才 意愿,可集中组织参加节庆、赛事等文旅体个性化服务活动等。 发挥溧水生态环境优势,用好洪蓝山凹村等职工民宿疗养基地资 源,每年定期组织各领域人才代表参加休假疗养活动。 (责任单 位: 区文旅局)
第十条 鼓励激励暖心。加大各类优秀人才宣传报道力度, 积极选树一批为我区创新创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代表,提 升人才获得感和荣誉感。定期举办人才节、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积极推荐优秀企业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 (责任单位:区委 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科技局、 区人社局)
附则:适用范围及资金保障
( 一 )本政策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参 照《关于做好紫金山英才卡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各相关单位 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人才政策服务兑现。
( 二 ) 本政策规定若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同类或重复, 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如政策发生变化, 以最新政策为准。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
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委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9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