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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发布日期:2021-06-30 浏览次数:

工程简介

“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11工程”)是市委组织部直接组织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工程培养时间为5年,每期选拔和培养50名左右中青年科领军人才、200名左右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1000名左右优秀青年拔尖人才。

申报条件

选拔对象为全市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注重选拔在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优先选拔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已入选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的不再参与此次选拔,往期“311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培养对象人选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团结协作精神。

第一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优秀青年拔尖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一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

申报条件

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年来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近年来自主创新取得显著成绩,在完成省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或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

4、应用自己的科技成果,领办或创办科技型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果,其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省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5、近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6、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成就突出,为我市社会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为同行所公认,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

7、近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突出贡献,在全市行业内起表率作用的高技能人才。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第二层次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

1、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近年来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2、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现代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等,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全市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

于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近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对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建议被采纳,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5、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市(区)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在本专业起骨干作用。

6、近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后备人才中,做出较大贡献,在行业内起骨干作用的高技能人才。

入选后相关待遇和支持政策

市“311工程”培养举措:培养期内,通过组织外出培训、科研项目资助、休假疗养、党性教育等举措,提升培养对象专业水平。

受理部门

联系人:袁振沪,联系电话:0523-86886853、电子邮箱:tzzzbrcc@163.comn、联系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68号政府8楼826室

办理方式

市“311工程”每5年选拔一次,首期选拔两年后进行一次增补,组织申报包括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审议报批等程序。

相关文件

关于做好泰州市第五期“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泰人才办〔201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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