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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栖霞区激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八项举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0 浏览次数:

栖人才〔2021〕1号

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栖霞区激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八项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南京市栖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6日

 

栖霞区激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八项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健全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助力紫东科创大走廊建设,为打造“最强增长极、最美新栖霞”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举措。

1、强化高峰人才项目支持。面向能快速抢占产业科技制高点的顶尖人才(团队),项目入选紫金山英才高峰计划后,给予5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对我区自主培育的紫金山英才高峰计划人才所在企业,给予50万元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20%,且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对承担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研究项目,或取得颠覆性、关键共性及前沿引领技术突破,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顶尖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

2、加速领军人才项目落地。面向能带动技术创新、企业发展、产业转型的行业领军人才,对通过区级遴选认定并落户我区的紫金山英才先锋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50万元资助资金。通过市级遴选认定的创业类人才,给予最高400万元资金资助,其中A类400万元、B类250万元,C类100万元;创新类人才给予100万元资金资助。根据创业类人才发展和项目运营实施情况,符合条件的,提供100平方米左右创业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

3、优化创新型企业家绩效评估。面向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家,对成功入选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的,给予所在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培育期内的培育对象和所在企业,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培育期内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的,给予10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提供不少于500平方米研发场地,3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提供5年累计贷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贴息扶持。

4、构建中青年人才培育体系。3年内在我区相关领域选拔产生100名左右中青年优秀人才,并力争从中培养30名左右中青年拔尖人才。实行项目资助,对拔尖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资助,其中可按不低于30%用于个人补助,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培养期内,对优秀人才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津贴;对拔尖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津贴。

5、鼓励重点科创载体集聚人才。鼓励区内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国家大学科技园等重点科创载体吸引培育各类高层次人才,对2021年以后由我区自主培养先行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或经中组部批复同意由外市转入我区的全职新引进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入选者、江苏省“双创人才”,在市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配套奖励之外,再给予单个项目50万元区级配套奖励;对经市委组织部认定,视同我区自主培养的省“双创人才”,按照上级拨付经费给予1:1区级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个载体每年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推荐入选国家、省、市其它人才计划的,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万元的推荐奖励,每个载体每年推荐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激活企业引才用才动能。对用人单位引入年薪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万元,或海外人才年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税率15%以上的人才,给予人才科技贡献奖励。3年以内引进并连续在岗任职高层次人才10名以上,根据人才科技贡献和企业效能情况,给予引才用才示范企业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开展实施栖霞“名校优生”引才工程。企业新引进“名校优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本科生2万元/人、硕士生3万元/人、博士生4万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7、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引才。鼓励创业服务机构承接各类人才引育活动,对区内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校友会等机构,推荐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并入选省“双创计划”、紫金山英才高峰计划和紫金山英才先锋计划项目的,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万元推荐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推荐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8、落实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将我区入选的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优先作为“两代表一委员”推荐人选,优先纳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库,及时解决人才在科技创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积极推荐人才参与企业家精神与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参与高端研修活动。根据人才项目发展绩效及引才所在单位发展贡献,给予入选人才及团队核心成员子女就学、人才安居保障。

 

政策咨询单位:南京市栖霞区委组织部

联系人:李峰

联系电话:8557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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